real estate mark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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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3-31 发布人:
内房协 [2025] 第07号
各盟市房地产业协会(商会)、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提升行业整体品质与信誉,增强市场公信力与消费者信心,表彰优质房地产企业及项目,我单位决定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金质奖评选活动,评选办法详见附件一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由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发建设的,且已录入“房联优选”平台信息完善的房地产项目。
二、评选条件
企业及项目需满足下列条件:
(一)企业在本盟市住建部门已开展的信用评价工作中,被列为“守信激励对象”,信用等级达到良好级及以上,住建部门未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盟市,企业在“信用内蒙古”平台上的信用状况为“守信激励对象”;
(二)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;
(三)企业近三年未出现项目烂尾、逾期交付、降低标准交付等现象;
(四)项目已纳入预售资金监管;
(五)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完善,施工过程中遵循高标准的质量管控流程,企业近三年已开发的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到100%,并承诺该项目100%合格。
(六)切实施行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制度;
(七)无大量投诉、上访问题。
三、提交材料
(一)企业资质证明: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复印件;
(二)企业信用等级和法人(实际控制人)信用情况证明;
(三)项目批准文件:不动产证(土地)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、预销售许可证;
(四)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复印件(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);
(五)请各企业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,加盖骑缝章,报送至各盟市房地产业协会,如地方协会不参与此项工作,企业可将材料直接报送至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;
(六)《金质奖评选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四、评选流程
(一)材料提交:企业按照要求提交评选材料;
(二)材料审核:各盟市房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将初审结果汇总,统一提交至自治区房协进行复审;
(三)现场抽查: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,以确认材料真实性;
(四)评选决定:根据审核及抽查结果,房协进行评选工作,并在“房联优选”平台上,向通过评选的项目加印“金质奖”标识,同时发放“金质奖”标识的牌匾或证书,供企业在项目现场展示。
(五)结果公示:每批通过评选的项目名单将在自治区房协公众号、官方网站进行公示;评选项目将在房协公众号、视频号、抖音等媒体矩阵同步展示和宣传。
五、注意事项
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。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,将无法在“房联优选”平台上获得“金质奖”标识。
房协保留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查的权利,如发现虚假材料或违规行为,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感谢各房地产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理解与配合!
六、联系方式
评选材料负责人:裴东生 18686095686
技 术 负 责 人:翟 萌 15248429109
材料邮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号7楼兴泰建设大厦七楼。
电子邮箱:nmgfangxie@163.com。
附件: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金质奖评选办法
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
2025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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